一、2023年荆州洪湖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荆州市就业创业,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人才队伍,助力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部分事业单位以统一笔试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8名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详见《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
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
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
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2月24日至3月1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
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
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详见《荆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
2.科目: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
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3.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缴费人数不低于1:3开考。
报名缴费结束后,对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官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经核准备案允许降低比例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
考生可通过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复审入围情况。
(二)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经核准备案允许降低比例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一并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调整情况。
(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三)在面试开考前由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未达既定入围比例,或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将执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未达到该分数线的考生将无法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将核减或取消。
笔试和面试成绩将折合成百分制,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若面试环节涉及专业测试,其成绩占比将在面试公告中明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计算方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之和除以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行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根据国家及我省相关政策,对于服务期满2年(截至2023年7月31日)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将实行加分政策优惠。此类人员需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后,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并公示,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填写《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附件5),于2023年3月7日至3月10日报送至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1号楼207室),期间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定后,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经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2023年度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市纪委监委派驻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716-2216865(洪湖市人社局)。
附件:
1、《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3、《荆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5、《荆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报考加分申请表》
二、2023年荆州洪湖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优秀人才重点服务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洪湖市启动实施2023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计划。主要面向全国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含应往届毕业生。现已在洪湖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引进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 以下情形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存在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者、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者、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以上处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聘)的其他情况。
具体引进专业及要求请参考《洪湖市2023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岗位计划表》(附件)。
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和择优考察等方式确定人选。
相关信息可在荆州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后的具体事项以荆州人事考试网(/
报名者需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18日9:00起,至2023年3月19日17:00截止。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同步资格初审,请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考生可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月19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将无法改报。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
如考生报名时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对报考条件有疑问者,可拨打用人单位电话咨询(电话号码详见职位表)。
资格复审时间为3月24日至3月26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在市人社局(洪湖市文泉东路53号)9楼会议室。
资格复审合格者需提供《报名登记表》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范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结果可于3月31日9:00后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洪湖市人民政府网查询。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不限制开考比例,面试实行80分的最低分数线控制,未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聘用。
具体面试方案、时间、地点以荆州人事考试网、洪湖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超过1:15,将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体检程序,不占用考察人选名额。
硕士研究生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将依据该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根据考生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重点为德才素质,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征信、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
考察中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并参照体检环节递补方式进行递补。
考察方案另行制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可以聘用。
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各用人单位将按程序为引进人才签订用人协议和办理相关手续。
所有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硕士2023年7月31日前,博士2023年12月31日前),否则不予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在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及录用等环节,可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剂,调剂采取协商办法进行。
(一)引进人才为事业编制,统一配置到市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由市委人才办统一管理。
市委人才办根据全市各地各单位人才专业需求情况统一调配使用。
试用期为一年,期间享受正式任职事业单位的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管理岗位七级职员、八级职员工资待遇。
(四)引进人才在我市最低服务期为5年,需与市委人才办、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年限协议。
用人单位和人才本人不得私自调动或变换单位。
服务期内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进行跟踪管理和培养,对表现突出和优秀的,可以按干部提拔任用规定程序,优先提拔使用。
(五)在服务期内,除正常工资津补贴外,博士研究生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每年2万)安家补助及每年3.6万元人才补贴;硕士研究生由市财政每年给予1.2万元人才补贴。
在此基础上,调配到乡镇(新滩、府场、曹市)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由用人单位给予2000元人才补贴配套。
在洪湖城区工作的研究生,本人(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免租金入住市“人才公寓”。
如房源不足时,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为引进人才发放租房补贴,租房补贴由市财政全额保障。
在乡镇工作的研究生,住房由用人单位保障。
引进的研究生人才,享受的安家补助和人才津贴年限为5年。
(六)引进人才子女在我市学校就读,由市教育局优先安排。
配偶工作问题,经申请后,将由用人单位与相关部门协商,可采取调动、考核聘用等措施予以解决;如暂时无法安排工作,用人单位将在1年内按照每月不低于11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根据政策,我们将主动为引进的优秀人才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并每年定期组织健康体检、走访慰问等活动。
对于引进的研究生人才,我们将优先推荐其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如取得发明专利或科研成果,将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省、市的相关科技奖项。
同时,我们将优先推荐其参加国家级、省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评选,以及国务院特殊津贴、省、市政府专项津贴评选;优先推荐其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于工作业绩突出的,将优先推荐为洪湖市各类人才奖项候选人。
关于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的具体事宜,将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和洪湖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及时公告。
聘用名单公布后或聘用通知下发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于无故恶意放弃受聘的人员,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
对于未满最低服务期离职的聘用人员(除组织调动外),需返还已享受的相关人才补贴,其不诚信行为将记入个人人事档案,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本次招引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未尽事宜由洪湖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相关政策待遇以市委正式文件为准。
附件:《洪湖市2023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岗位计划表》
中共洪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洪湖市2023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岗位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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