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省公务员体检标准
1、江苏省公务员必须符合江苏省公务员体检标准。
第一条:患有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等器质性心脏病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但无需手术者,或手术治愈者,合格。若心脏听诊发现杂音、频发期前收缩等异常,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第二条:血压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合格。
第三条: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合格。
第四条:除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合格外,其他结核病不合格。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等,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没有出现严重并发症者除外。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肾炎、肾功能不全等,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等,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等和/或多发性肌炎等,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等,不合格。
第十四条:脑部疾病者,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除此之外,其他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严重疾病也是不合格的。
2、以上就是江苏省公务员体检标准的全部内容。
二、江苏省公务员考试体检主要项目有哪些
公务员体检过程与一般健康体检过程相似(包括内科、外科、血液、身高体重、血压、五官等),但要求更为严格。总的来说,传染病和严重影响身体健康的疾病是肯定无法通过的。具体可参考: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患有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包括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在临床治愈后2年内无复发,且经过专科医院的检查确认无异常变化者。
第五条:患有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的,体检不合格。但若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且在过去一年内没有出血史,在过去一年以上无症状者,或者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则体检合格。
第六条:患有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者,体检不合格。但若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且在过去一年内没有出血史,在过去一年以上无症状者,或者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则体检合格。
第七条:患有各种急慢性肝炎者,体检不合格。但若为乙肝病原携带者,经过检查排除肝炎的,则体检合格。
第八条:患有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者,体检不合格。
第九条:患有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者,体检不合格。
第十条:患有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者,体检不合格。但若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则体检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如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体检不合格。
第十二条:患有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者,体检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者,体检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者,体检不合格。
第十五条:患有严重的慢性骨髓炎者,体检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者,体检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者,体检不合格。
第十八条:患有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者,体检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体检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体检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者,体检不合格。
关于2022年江苏公务员体检比例:
1、招录机关将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布体检人选信息。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录用体检工作将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3、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将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将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将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