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西特岗教师报名表遗忘打印处理方法

1、若广西特岗教师报名表未能打印,请尝试登录报名系统重新打印。若系统关闭,建议及时联系报考单位,详询解决方案。更多详情,请点击查看>>>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7247人公告。
2、中公教育广西教师招聘网为广大教师考试考生提供广西教师招聘信息、教师招聘考试及教师资格证考试信息及备考资料。想要了解更多教师招考信息,请关注广西中公教师考试网。
3、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二、2023广西特岗教师报考时间
1、2023广西特岗教师报名时间预计在7月中旬。
2、“特岗计划”旨在招募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解决农村师资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素质。
3、一般而言,广西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的报名时间在每年的4月至5月。
4、具体时间可能会有变动,建议关注报考网站和招聘公告,及时获取最新消息和考试信息。一旦确定报名时间,相关信息将在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聘公告中公布。
5、报考者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6、报考者需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服务岗位要求,身体条件需符合相关规定。
7、报考对象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非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三、广西特岗教师招聘报名时间及事宜
1、2009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2、“特岗计划”旨在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解决农村师资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升农村教育质量。
3、2009年广西“特岗计划”岗位设置在农村初中及小学阶段学校,计划招聘教师4403名。
4、报考者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5、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
6、报名时间:2009年5月8日—5月17日。
7、报名网址:广西毕业生就业网(
8、资格审查结束时间:2009年5月25日。
9、招聘时间:2009年5月26日—6月26日。
10、招聘方式:高校毕业生双选会、组织相关部门到高校招聘和专场招聘会等多种方式。
11、招聘必须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
12、招聘必须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进行。
13、各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于2009年6月30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14、由各设岗县(市、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
15、培训时间、地点由各设岗县(市、区)自行确定。
16、各设岗县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17、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29、合同签订与报到期限:应聘者需在2009年9月1日之前完成合同签订并报到(具体报到时间由设岗县确定并通知应聘人员)。
30、(一)依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的相关规定,特设岗位教师的聘期为3年。在聘期内,中央财政将核拨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特设岗位教师在聘用期间,将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各设岗县需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的通知》(桂教师范〔2007〕57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政策的通知》(桂教师范〔2008〕7号)的规定,落实相关政策。自治区将按照相关标准对设岗县(市、区)开展特设岗位教师岗前集中培训等相关费用进行补助。
31、(二)特设岗位教师将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以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5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32、(三)各设岗县将按照公办教师招录和管理办法对特设岗位教师进行招聘和管理,对表现优秀者给予表彰;对不履行合同义务者,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人员,应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同时,努力为特设岗位教师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妥善解决其后顾之忧。
33、(四)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需将其落实到具体学校,并将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确保其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对于重新择业的,设岗县和各级政府毕业生就业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将为其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将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9〕21号)执行。
34、(五)在聘任期间,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和档案关系将按照国家公办教师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
35、本方案中未涉及的事项,将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处理。本方案的解释权归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