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常德市市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相关规定,常德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等36家市直事业单位因工作需求,计划面向社会统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8名。
招聘遵循“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采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 报考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 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具体岗位要求请参考《常德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1. 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2. 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
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 专业要求:报考者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三)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 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 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具体招聘计划及要求详见岗位表。
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网上报名:2023年3月28日 9:00-3月30日16:00
网上资格初审:2023年3月28日 9:00-3月30日17:30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网站(rsks)。
考生需注册并登录报名服务平台,完成报名填表、上传照片、提交审核等步骤。
报考者须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期间除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外,无需上传其他电子文档。
报考者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上传的照片务必保证清晰可辨,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宽高比例1:1.2-1.4,大小为4-20K;照片像素的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特别提醒:网上报名后,报考者应及时查询招聘单位的资格审查结果(一般半个工作日内),未审查的,请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再更改个人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023年3月31日10:00前公布报名验证信息,如个人信息遗漏,请在2023年3月31日12:00前与市人力资源考试院联系(电话:0736-7893126)。
2023年3月31日17:00前在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名单。
2023年4月5日9:00-4月7日17:00,报考者应及时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照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
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
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时间:2023年4月8日上午9:00-11:00。
地点: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范围:综合知识(政治、经济、法律、管理、文史、科技等基本知识)或写作或相应岗位专业知识(详见岗位表)。
2023年4月10日9:00前,报考者可通过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报考者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义,须在2023年4月10日12:00前申请查分(查分方式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
笔试成绩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
2023年4月10日17:00前公布查分结果。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资格复审。
2023年4月12日10:00前在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网站公布《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4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院(柳叶大道189号)一楼人力资源招聘大厅。
报考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大学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需提交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全日制学校在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入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完整年份和月份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日。报考者需对现场提交的个人资料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面试公告》及《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4月20日12:00前在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网站发布。所有岗位面试均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成绩(不含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序。考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法。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在县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医院需出具体检结论。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未达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等项目未达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招聘单位将对报考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时,将根据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依据为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将拟聘对象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拟聘对象名单在常德云党建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提供拟聘用人员档案,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2023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者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注意浏览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网站相关信息,以免贻误考试时间。0736-789311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6-7786793(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0736-7893126(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6-7893007(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1.常德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点击下载)2.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点击下载)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二、常德市2014事业单位考试网地址哪有
常德市2014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03人。网上报名: 2014年9月13日 9:00-9月16日12:00现场资格审查:2014年9月14日-9月16日(每天9:00-17:00)网上缴费: 2014年9月14日 9:00-9月17日12:00报名程序:浏览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进入“2014年常德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登录网上报名平台->填报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名信息表->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报名结束。常德市2014事业单位考试网地址:三、常德市财政局的内设机构
1、根据上述职责,市财政局设19个内设机构:2、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工作。3、我部门主要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事务;同时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以及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的任免工作。
4、此外,我们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固定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并确保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医保、社保等保险工作得以妥善处理。
5、(四)综合规划科(市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
6、我们承担物价、移民、住房公积金中心、国土资源储备中心等相关部门的预算工作,研究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起草市本级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承担审核和呈报市本级非税收入征收缓、减、免事宜;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参与征地拆迁补偿政策的制定,以及征地拆迁项目、公寓楼安置小区成本审核与资金监管;负责市本级土地储备资金运行监管,参与市城区储备土地收购审查及资金清算工作;负责市本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征管;管理移民、体彩、福彩、价格调节等专项资金,审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并参与标准核定;负责市本级彩票管理工作。
7、我们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组织拟定本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办法;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核呈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处市直单位产权纠纷;负责地方税源调查的有关工作,参加有关反倾销的调查。
8、负责制定和修订地方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市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汇总全市年度财政预算;承担市直部门预算布置、审核、批复、调整及公用经费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办理预算追加事宜;负责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方案;负责财政年终结算;承担向市人大报告预算编制、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的具体工作;负责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财政罚没收入;负责指导县市区预算管理工作。
9、负责国库管理和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国库集中收付有关工作;负责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市本级收入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汇总编制预算外收支季报及执行情况分析;负责汇总编制市本级和全市财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负责财政资金调度,管理市本级财政性资金账户;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的审核及年检;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结算拨付;负责处理农村“两会一部”遗留问题;负责审计部门审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有关财政收支情况的联络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工资统发有关政策,组织市级预算单位工资发放工作;负责指导县市区财政国库和集中收付管理工作。
10、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制定会议费、差旅费等政府性开支标准;制定部门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资产、财务管理,审核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市直行政基建管理工作。
11、承担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执行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教育、文化等相关专项资金;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负责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资产、财务管理,审核年度财务决算。
12、承担建设、规划、城管、国土资源、环保、交通、粮食、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城建资金的支出管理;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参与财政投资重大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评估和投资概算的确定及招标工作;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管理有关政策性补贴、节能减排、粮食风险基金、土地整理、交通发展及城市管理等专项资金。
13、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执行财政支农、财政扶贫政策;管理有关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水利建设资金、防汛抗旱资金、农业救灾防灾资金、动物疫病防控等专项资金,并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负责农业保险工作;负责指导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14、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并提出有关建议,完善并执行社会保障、就业、民政、卫生、残疾人保障等政策;管理有关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及残疾人保障等专项资金;研究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政监管以及预算、决算编审工作。
15、承担经济和信息、安全生产、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参与研究政府与国有企业分配政策,提出调整建议;参与研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管理有关科技、工业发展等相关专项资金,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对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
16、承担商务、旅游、外事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定和组织实施外经贸、旅游和境外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事财务制度;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年审及年报汇编工作;负责审核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购汇人民币限额;管理招商、外事、旅游等专项资金;拟定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的管理制度及办法,承担贷(赠)款的具体管理工作;参与招商引资服务工作。
17、研究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政策、制度和办法,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组织实施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健全绩效评价资料信息库,研究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为制定财政政策和分配财政资金提供依据。
18、负责全市会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拟订会计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按规定承担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管理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工作;联系指导会计学术理论研究及相关学会等工作;协助办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负责人任免及会计人员奖惩考核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代理记账机构;指导、监督和推广全市会计电算化和会计信息化工作。
19、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监管等制度和办法;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界定、资产清查、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指导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产权交易事项;拟订清产核资的有关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20、(十八)监督检查科(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21、负责拟订财政监督检查制度,协调财政监督检查与其他经济监督的工作关系,研究拟订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的建议或措施;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并提出完善财税法规、财会制度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财政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和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况,主要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缴预算收入、国库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支出拨付、使用以及下级财政上缴上级财政收入、有关部门征收、解缴、管理各项非税收入等情况;负责企业国有资本金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对财政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监督;负责对追加财政资金实行审核监督;负责对市辖区的财政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违反财税法规、政策和财经纪律、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进行检查处理,并依法做好违规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负责对国有资产、地方金融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和政府债务收支行为等其他领域的监督检查;受理违反财税法规、政策、制度的重大举报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局内各科室、单位执行财政财务法律、法规、政策及财政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等情况,对违纪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全市财政系统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2、承担全市财政系统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的制定与执行任务;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构建、日常维护及数据备份工作;负责市财政局机关局域网的搭建与管理工作,同时指导并管理全市财政系统广域网的建设;负责对局机关各业务科室的计算机系统进行数据备份,并负责与财政业务相关的计算机集成及信息服务;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以及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组织开展局机关干部的计算机知识培训。协同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参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方案的资金评审工作。
23、机关党委部门。主要负责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