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政审查配偶哪些内容
近年来,公务员考试竞争日趋激烈,众多人士纷纷投身公务员行列。政审,即公务员政治审查,是在体检合格后的重要环节。主要考察考生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具备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二、政审的形式
1. 面审: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市县人事局、组织部派专员到拟录用人所在单位实地调查访问,通过查看人事档案、约谈拟录用人的部门领导、直接主管以及人事主管等方式了解情况,最终形成政治审查报告。
2. 函审: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市县人事局、组织部通过发公函的形式调取拟录用人的档案,通过档案完成政治审查。
三、公务员政审内容有哪些
1. 考核对象为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
2. 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
能: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
勤: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
绩:工作实绩,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考核重点:被考核人的工作实绩和与拟补充职位相关的实践经验。
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3.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参加罢工的;
(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4)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
(5)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6)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7)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9)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0)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有结论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1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1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6)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17)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8)上一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上两年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19)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0)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21)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
综上所述,公务员政审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明确列举了政审不合格的21种现象。政审是公务员选拔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政审不合格的人无法通过选拔。
四、公务员政审配偶的内容
1. 法律分析:公务员政审配偶主要是审配偶本人及父母直系亲属的政治面貌现实表现及有无违法犯罪等。政审即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考察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具备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公务员政审审查的亲属包括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等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一个人的家庭情况与是否通过公务员选拔也有关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下人员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遭受公职开除处理的;(四)被依法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五)其他法律规定禁止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价格方面,相关条款中涉及的具体数额或费用,已根据要求进行了上下浮动10%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