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呼和浩特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2022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事业单位薪级工资和岗位工资的计算方式如下:1、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其中岗位工资取决于职称或职级,薪级工资则根据可计算工龄的在校时间和工作时间来确定。2、可计算工龄的在校时间是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从入学那年起计算工龄。例如,本科学历,工龄从本科入学那年起算,再加上工作时间。晋升岗位的时间也会影响薪级工资的档次,如果晋升职称的时间比别人晚,工资也会有所差异。工资的差异取决于学历、入学时间以及晋升职称的时间。3、薪级工资:主要反映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薪级工资标准由相应的“薪级”确定,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定65个薪级,对工人设定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而“薪级”需要由“不同级别的岗位上的具体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两个信息来确定。
任职年限指的是从正式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根据实际聘任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当前的年限(仅适用于此次工资制度改革)。工资套改指的是在相同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4、绩效工资主要反映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以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形式存在。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具有一定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其工作人员与公务员不同。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事业单位不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而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还新兴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和社会资本举办的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1)内涵不同——行政单位属于国家机关,而事业单位属于社会服务组织。
(2)担负的职责不同——行政单位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指挥;而事业单位是为了社会的公益目的从事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活动。
(3)编制和工资待遇的来源不同——行政单位使用行政编制、由国家行政经费负担。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事业经费负担。事业单位有全额拨款的,有部分拨款的,还有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行政单位人员的工资按《公务员法》由国家负担,而事业单位则根据不同的管理模式实行不同的待遇。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二、内蒙古的公务员待遇怎么样
1、各地公务员工资待遇有所差异,具体待遇还是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具体机构、具体岗位来看的,可以咨询您要报考的单位。
2、新一轮公务员工资改革已明确目标和方向。现将调整方案在此出示,仅供参考。
办事员2900元;科员3300元;副科级 3200元;正科级 3600元;副处级 3900元;正处级 4300元;副厅级 4800元;正厅级 5300元;副部级 5800元;正部级 6300元。
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
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
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故缺勤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
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五、新参加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方法:
高中、技校、中专以办事员确定;大专以科员确定;本科以副科级确定;硕士以正科级确定。
六、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退休生活费=退休前工资×80%。三年一调。
三、乌兰察布市的公务员和呼和浩特市的公务员一样吗
1、工作内容一样。乌兰察布市的公务员和呼和浩特市的公务员都是做综合管理及协调工作、做文字材料撰写以及情况报告撰写等相关的文字工作、从事行政执法及管理等相关的工作。
2、工资待遇一样。乌兰察布市的公务员和呼和浩特市的公务员待遇都比较低,一个月到手工资大概4500多块钱,一个月公积金一千多,年底基本上没有任何年终奖和绩效奖。
四、呼和浩特公务员医疗补助
副厅级以上干部和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诊疗及用药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学院医疗保健经费补助95%,个人承担5%;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01】2号)精神,为保障市本级公务员医疗待遇,结合市本级实际,修订本办法。
市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水平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为确保市本级公务员医疗保障水平,筹集标准要逐步提高;医疗补助经费统筹使用。
(一)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二)经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三)在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列入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位及人员;
(四)经医疗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执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位及人员。
第四条医疗补助经费的筹集和用途
(一)医疗补助经费的筹资标准根据市本级享受医疗补助人员当期实际消费水平、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市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6%。
(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按确定的筹资标准筹集并列入市本级财政当年预算。由市财政局通过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向市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局(以下简称医保局)核拨。
(三)公务员医疗补助用于补助以下开支:
1.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范围及支付标准,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保险最高...
支付限额之和超出的住院(含比照住院)医疗费用。
2. 市本级副厅级及以上(含副厅级)领导干部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享有正高级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体检的医疗费用;文革基残等医疗照顾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额外承担1100元医疗保险照顾费用;享有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每两年一次健康体检产生的费用。
3. 市本级公务员因工伤、职业病、生育产生的医疗费用。
4. 市本级公务员参加大额医疗保险所需缴纳的费用。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开核算、专款专用,并依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严格管理。
(一)本办法规定的医疗费用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范围及支付标准等规定,其支出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助:
1.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含比照住院)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和(调整后为33.3万元)以上部分补助90%。
2. 市本级公务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制度启动前,因工伤、职业病享受的补助包括治疗、康复、配置辅助器具所发生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100%。
3. 市本级公务员因生育(含引产和流产)享受的补助包括当期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100%)和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其中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的发放标准为流产400元,顺产700元,剖宫产、难产、多胞胎1300元。不享受生育津贴、男职工假期津贴。
4. 市本级副厅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含副厅级)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90%的比例进行补助。
(二)为市本级公务员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标准为每人每年XXX元。
第六条 医疗补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一)市医疗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市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行政管理职能,需加强对具体经办工作的考核、监督。
(二)市财政局负责医疗补助经费的核拨,并加强对财政专户的管理,监督检查补助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
(三)市医保局负责市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经办工作,需严格执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预决算、财务会计、内部审计等制度和其它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衔接和管理工作,既要方便公务员就医,及时结算有关费用,又要按规定严格控制费用开支,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市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落实。
(四)主动接受审计部门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审计工作。
第七条 各旗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各自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