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江西公务员考试资格要求详解
1、目前,2021江西公务员考试公告尚未公布,可参考2020年江西公务员考试公告作为参考。
2、报考者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宪法和党的领导,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职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以及相应的户籍、年龄、学历、经历等资格条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考面向全国,部分县乡基层职位则仅限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人员报考,具体要求请参照职位表。
报考者需年满18周岁,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
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2年7月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是指1996年3月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报考者需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且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报考者取得学历的时间须在2020年7月以前,但对于2020年毕业生,如能在2020年9月前取得学历证书,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在2020年7月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以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此类考生仅限报考市以下没有专业要求的职位。
定向招录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报考者最低需具有中专或高中学历。
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执行。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需在报名前经招录机关及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及参公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职位中注明“限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本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报考(含在外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江西籍人员)”的职位,报考者须符合此条规定方能报考。
定向招录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报考者须在本县(市、区)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连续在编在岗5年以上。
招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20年应届毕业生,统一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的考试,不参加本次全省四级联考。省属司法警官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全省四级联考中的相应职位,不再单独组织招录。
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以上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均为网上报名的当月,即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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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江西省公务员报考条件一览
2022年江西省南昌市公务员报考条件
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参考2019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
报考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年龄为18至35周岁。
报考市及以下法检两院、公安机关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报考此类职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以及报考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狱医、心理矫正类等特殊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
报考公安机关特警类职位的年龄为18至25周岁。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非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5、具有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
(2)报考“从本地人员中招录”的专门职位,应为职位所在地级市或县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在职位所在地级市或县,或在职位所在地级市或县累计工作(含入当地社保)5年以上的人员。
(3) 报考针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特定职位,需为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参与者。报考此类职位者,仅限于服务地所在市、户籍(生源)地所在市或省直单位的相关职位,同时也可报考其他非特定职位。
(4) 报考针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特定职位,需为我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2年以上且已退役,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或被录取或就读期间参军入伍的人员,并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此类职位,仅限于入伍地所在市、户籍(生源)地所在市或省直单位的相关职位,也可报考其他非特定职位。
以下为不可报考人群:
1. 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 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公务员的情形;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江西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02月01日至1994年02月01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2年02月01日以后出生);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8.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9.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