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考试常识题考什么
1、公务员考试是无数人心中的理想职业,然而,要想成功通过考试并非易事。在这场角逐中,常识题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那么,公务员考试中的常识题究竟考查哪些内容呢?让我们深入探讨。
2、政治常识是公务员考试的核心内容之一。这涵盖了宪法、党章、国家机构和政策等方面的知识。政治常识题目通常涉及国家机构的职责和作用、党的领导地位、法律法规等。因此,在备考过程中,必须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并关注最新政策动态。
3、经济常识也是公务员考试的关键内容。这包括宏观经济、微观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方面的知识。经济常识题目通常涉及国民经济发展、财政预算、货币政策等。因此,在备考过程中,应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并了解当前经济形势。
4、法律法规是公务员考试的重要部分。这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方面的知识。法律法规题目通常涉及相关法律条款的解释和适用,以及案例分析等。因此,在备考过程中,应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并了解最新的司法解释和裁判文书。
5、社会常识也是公务员考试必须掌握的内容。这包括历史、文化、地理、科技等方面的知识。社会常识题目通常涉及国内外重要事件、文化名人、地理位置等。因此,在备考过程中,应广泛阅读相关书籍和资料,拓宽知识面。
6、总的来说,公务员考试常识题主要考察考生对国家机构、政策、经济发展、法律法规以及社会文化等方面的了解程度。因此,在备考过程中,应注重各个方面的学习和积累,多做模拟题和真题,提高应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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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4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常识题
1.2014辽宁省公务员考试真题及答案
2014年辽宁公务员考试公告已经发布,2014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招录6971人,其中,公务员岗位590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岗位1062人。2014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报名时间:2014年3月12日至3月18日缴费确认:2014年3月12日—3月20日16时打准考证:2014年4月4日8时至4月12日8时笔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考试安排:上午9:00——11:00行测下午14:00-16:30申论 17:00-18:00公安基础知识 2014辽宁省公务员考试真题及答案辽宁人事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2014辽宁省公务员笔试试题及答案
你好!2014年辽宁省公务员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 17:00-18:00《公安基础知识》(报考公安系统考生加考科目)考试真题要在考试后公布,考生可在华图教育官网参考历年的考试真题,也可通过专题库估分系统查看或进行在线智能估分。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各省、市、自治区公务员考试行测、申论真题囊括其中,名师精析,完美范文、知识点拓展,让你踏上公务员备考品质之旅!大数据分析,概率计算,最了解你对公考知识点的掌握,最精确预测你参加考试可能得到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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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4辽宁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解析及下载
2014辽宁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解析你可以关注华图网校砖题库。这是部分真题资料。
你看下吧。第三部分判断推理 3.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争议的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予以解决的某一民事法律关系或权利。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属于诉讼标的的是()。 A.原、被告之间发生纠纷的1 000元的借款 B.原、被告之间发生的名誉受到诽谤的伤害 C.原、被告之间发生的起诉与被起诉的关系 D.原、被告之间发生的抢劫与被抢劫的施、受害关系 3.B【解析】本题的关键词是“民事法律关系或权利”,A项中“1 000元的借款”是诉讼标的物;C项中并非某一确指的民事法律关系;D项则属于刑事法律关系。
只有B符合,而其他选项中的争议已经超出了“民事法律关系或权利”的范畴。参考资料:/liaoning/gwy/。
2014年辽宁公务员考试公告及大纲还没有出来,考什么内容还没有确定,不过你可以参照2013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内容现在进行复习:一、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2013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全部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二、作答要求(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二)申论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一律无效。
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介绍(一)测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
以下是部分常用题型介绍。 1.言语理解与表达每道题给出一段语言文字,要求报考者根据对这段文字的理解或运用一定的语言文字知识,选出最符合要求的答案。
2.数量关系第一种题型:数字推理。每道题给出一个数列,但其中缺少一项,要求报考者仔细观察这个数列各数字之间的关系,找出其中的排列规律,然后从四个供选择的答案中选出最合适、最合理的一个来填补空缺项,使之符合原数列的排列规律。
第二种题型:数学运算。每道题提供一算术式或描述数量关系的一段文字,考生需熟练运用加减乘除等基本运算规则,并结合其他数学知识,准确快捷地计算出结果。
3. 判断推理
第一种题型:图形推理。每题展示一组或两组图形,要求考生通过观察和分析,找出图形排列的规律,并选择符合规律的一项。
第二种题型:定义判断。每题先给出一个概念的定义,随后列出四种情况,考生需依据定义选出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答案。
第三种题型:类比推理。给出一系列相关词汇,要求考生通过观察和分析,在备选答案中找出与给定词汇在逻辑关系上最为接近或相似的一组。
第四种题型:逻辑判断。每题提供一段陈述,假设其为正确无误的,考生需运用逻辑推论,选择最合适的答案。
4. 资料分析
针对一段资料,通常包含1至5个问题。考生需根据资料提供的信息进行解析、比较、推测和计算,从四个选项中选出符合题意的答案。
5. 常识判断
常识判断主要测试考生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和综合管理的基本素质。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及其应用。考生需通过分析、判断和推理,选出最符合要求的一项。
四、申论介绍
申论是测试从事机关工作所需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重点测试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
包括: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内容主旨,全面分析给定资料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并在把握内容主旨的基础上,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或解决方案,用准确流畅、条理清晰的语言表达出来。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咨询。
5. 2014辽宁省公务员考试笔试真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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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判断推理
3. 反诉:指在已提起的诉讼中,被告针对与原诉有联系的行为,提出独立诉讼请求的行为。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属于反诉的是()。
A. 老师起诉学生借钱不还,学生起诉老师剽窃
B. 原告起诉离婚,被告请求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本来就是无效
C. 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按买卖合同交货,被告起诉供货商未能按时交货
D. 原告起诉被告居住的房屋所有权是他的,被告请求法院让原告偿还欠款
3.B【解析】本题关键词为“与原诉有联系的行为”,只有B项符合,其他选项中被告提起的独立诉讼请求与原诉无联系,因此不符合定义。
三、公务员考试中的常识题如何复习
1、常识判断题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题干给出一个常识性现象,备选项提供了该现象产生的四种原因,要求考生选出最合理的;另一种是单纯的知识测试,要求考生对题目涉及的知识有所了解,并从备选项中找出正确答案。无论是哪种题型,涉及的知识面都很广,考试范围包括一个人从记事起到考试时的全部生活常识积累。现在地方公务员考试大部分还是沿用传统考核方式,但中央国家机关主要考察的是法律常识,考核的范围缩小了。
2、根据命题要求和备考规律,专门花时间进行常识备考是不可取的,也不需要购买所谓的常识备考书籍!一些关于常识判断方面的辅导班和辅导书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务员考试激烈竞争的产物,实际上都是误导考生,只能在短时间内扩大考生的知识面,考试中不太可能出现这些内容;时间和金钱的浪费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影响考试。根据考试要求,考生要重视平时的知识积累,在平时的学习、生活、工作中善于观察、勤于思考,对基础性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以及历史人文常识要能够巩固掌握,对于社会中的新鲜事物、科技领域的新进展,要通过多看报纸、电视、网络等途径了解熟悉。平时积累少的同学也不用担心,这个方面的差距不会很大,试题的分值也比较低。如果遇到要考察时事政治,就最近发生的国内外时事进行集中关注还是很有必要的。
3、有一点要特别提醒考生注意,现在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主要考察法律常识,很多同学认为考察范围缩小了,可以通过系统长时间的复习掌握部分知识,这实际上是一种不知道命题要求的错误想法。前文已经提到,这些法律常识是考生在日常生活中应该知道的生活常识,不需要专业的法学知识,更没有必要花大量的时间进行专门复习,根据新天地培训学校对学员的跟踪调查发现,从历年的考生辅导情况来看,很多考生在法律常识部分花费大量的时间,但效果和没有复习的考生基本相同。
4、由于每个人本身的知识局限性,不可能有人把常识部分的所有题目做对,这样一来,如何应对不会做的题就很重要,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具体的解题技巧公务员考试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5、(1)排除法。如果考生细心的话,便能够发现排除法适合于大多数题型。在这里,常识判断题也不例外。在考生解答客观题时,排除法便是较有效的解题方法之一,在这部分题中,考生根据自己平时所掌握的知识,便会轻易地将最不适合题意的选项排除掉。甚至有些题可以直接将其他三项排除掉,选出正确答案。如果选项中有自相矛盾的,立即排除一个。其实有些题考生即使不能直接通过排除得出答案,也可以减小试题的难度,从而提高答题的正确率。
6、(2)去同存异法。这种解题技巧适用于考生对题目不能做出准确判断的情况。当考生在阅读完试题题干和所有选项后,如果发现选项中有内容或者特征大致相同的,就可以将其排除掉,并保留那些差别较大的选择项,再将剩余的选项进行比较、判断,最终确定符合题意的答案。这样做的目的是缩小目标,提高答题的准确率。
7、(3)第一印象法。有些试题,考生会有这样的感觉。在读完试题及选项的瞬间,大脑便有这样的一个强烈的信号,此题选某项。但静下来仔细考虑时,却又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情况下,考生可以先用其他的方法进行解答。如果仍不能找到合理的理由来确定正确选项,便可将第一印象的选项选出。虽然这种选法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但这样选出的答案往往是正确的。
8、(4)比较法。在解答单项选择题时,考生可以将各个选项同题目要求进行纵向比较,并根据各自同题意要求差异的大小来确定最符合题意要求的答案。
9、(5)大胆猜测法。这种方法一般情况下是不可取的,因为它靠的是运气,正确率相当小。这种方法只有当考生运用其他方法均不能找到试题的正确答案时才可使用。猜测法,其最大的优点是可以避免考生在这种试题上过分深究,陷于其中而不能自拔,从而耗费过多时间并影响考生的情绪。这种方法虽然是靠运气,有时也有一定的命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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