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官网
1、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网官网地址为: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访问官网后,您将找到网上报名入口,点击进入后,可浏览众多职位报名入口,找到您想报考的职位公告,按照指引完成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完成注册后,在“考生报名入口”中查询并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考。
3、笔试:笔试包含行测与申论,部分特殊职位如公安类还需考察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一个多月公布,随后两三天内公布面试名单。报考人数不足的职位将取消开考,报考者需按照调剂公告进行调剂,但调剂岗位通常较难。
4、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准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部分职位可能另有特殊要求。
5、面试: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保持自信,着装整洁,回答流畅清晰。面试结束后可查成绩,但排名需等待几天。
6、体检和考察:体检前保持规律作息,多喝水、锻炼,少吃零食、多休息。如体检未通过,将安排复检,如复检仍未通过,则无法录用。
7、通过以上环节后,将公示拟录取人员,若无问题,恭喜您成功上岸。
二、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网址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共招录6480名。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15日至1996年2月21日期间出生)。特定职位如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2月15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学历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身体条件: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特殊职位要求: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满足《江苏省公安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满足《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7、其他资格条件:具备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2月15日09:00至2月21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2月15日09:00至2月22日16:00;缴费时间:2014年2月15日09:00至2月23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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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地点
全省各级党委、人大、行政、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
经省重新审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也纳入本次招考范围。
1、研究生学历(全日制)和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部分紧缺专业本科生全省职位均可报考,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所在地(省辖市)的职位。
2、在宁省级机关及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本省生源和户籍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均可报考。
3、各市及其以下单位的职位,招考对象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上述规定,结合各地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公布。其中,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
4、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乡镇职位(职位代码为“98”),招考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支书(主任),并任现职务2年以上,表现优秀的人员。“优秀”的标准由各市制定。
5、面向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招考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4”-“96”),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经我省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农村基层服务满1年,考核合格的人员。
6、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2005-2007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06年、2007年我省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4日至1990年1月10日期间出生)。招考优秀村干部的职位可放宽至40周岁;招考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职位要求25周岁以下(法院在编工人和编外聘用的书记员或速录员,在法院工作满3年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
4、学历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招考优秀村干部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身体条件: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资格条件: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见职位简章)。
7、其他条件: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成人高校及电大中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普通班,下同)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以外的人员,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法警、法医、聘任制书记员职位),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报考公安、司法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应具备招警简章规定的条件。
2008年全省各招录机关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苏公务员网()
考试报名全省均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2008年1月4日09∶00-1月10日16∶00。
2008年1月4日09∶00-1月12日16∶00。报考者48小时后可到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江苏公务员网()报名查分入口链接进入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若报考的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重新登录系统,补报其他职位。全省补报名时间定于1月14日的上午9点至下午4点。
4、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需先在网上完成缴费确认。于2008年3月10日至11日,携带相关材料到笔试所在地的考务机构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并退还报名费。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其报名将视为无效。
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确认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08年3月2日至8日。如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面试前,将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普通高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也可在体检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需为原件。
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考试包含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两科;
C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两科。
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各科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08年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可在江苏人事网站上查阅。
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仅限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考的职位、法警职位、法医职位和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需加试法律专业科目。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形式为听打速录,具体要求详见《江苏省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解答》。
其他职位是否加试专业科目及其考试时间、地点见该市招考简章和职位简章。
考试时间为2008年3月9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B、C)
5:00-6:30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科目考试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研究确定A、B、C三类考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考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考试的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确定。这些职位的面试人选,从该职位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均合格的人员中,按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在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任计划8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专业技能测试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聘任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其余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各招考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后,办理有关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录用部门发给《江苏省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江苏省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聘任制书记员实行单独序列,合同管理。具体办法见《江苏省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解答》。
五、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考政策咨询:025-83392365 025-83236050
无锡0510-82858365、82737664、82823315
常州0519-85681912、86604231、86617131
淮安0517-83941813、83920363、83647599
扬州0514-87894082、87866365、87865751、87954160
镇江0511-84425169、84432609、84425552
泰州0523-86886351、86886261、86896181
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025-85012029
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025-83337256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
江苏人事考试网
无锡
四、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可以去哪些网站查咨询
1、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2、B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3、C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各科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可在上述网站查阅。
5、A类职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
6、B类职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
7、C类职位是江苏省录用考试中划分的专门针对乡镇一级的职位。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同A类。
8、对于报考江苏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的考生,需额外参加法律专业科目的考试。该考试将全程采用闭卷的形式进行。
9、欲了解更多关于江苏公务员考试的信息,请密切关注江苏公务员考试官方网站。
10、如对考试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向中公教育咨询获取帮助。价格方面,已根据要求进行了调整,具体请以实际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