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条件概览
1、2021江西公务员考试公告尚未公布,可参照2020年江西公务员考试公告内容。
2、报考者需满足以下条件:具备中国国籍,拥护宪法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良好,道德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以及满足职位所需的户籍、年龄、学历、经历等资格条件,并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本次考试面向全国符合条件的考生。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限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报考,具体要求参照职位表。
报考者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
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2年7月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3月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报考者需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且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学历取得时间须在2020年7月以前,但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在9月前取得学历证书者,可按毕业学历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在2020年7月前取得学历证书者,也可报考。
高级技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但仅限报考市以下无专业要求的职位。
定向招录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报考者最低需具有中专或高中学历。
专业分类依照《江西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执行。
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需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包括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县级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部分职位限定大学生退役士兵或本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报考。
定向招录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报考者需在本县乡镇事业单位连续在编在岗5年以上。
招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需满足相应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等。
报考者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2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的考试,不参加全省四级联考。
省属司法警官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全省四级联考,不再单独组织招录。
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网上报名当月,即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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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报名资格要求
报考者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及报考定向招录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满足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人员、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等。
以上为2022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报名资格要求的相关信息。
三、江西公务员省考报名条件梳理
(待续)
(一)基本报考资格
1. 拥有中国国籍;
2. 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特殊职位按公告要求执行;
3. 拥护中国宪法,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拥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 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
6. 拥有履行职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7. 拥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8. 符合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资格要求;
9. 满足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的情况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 被开除党籍;
3. 被开除公职;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 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
6. 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
7. 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
8.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 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
10. 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以上内容即是对江西公务员省考报考条件的全面解读。
四、江西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1.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1977年02月01日至1994年02月0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2年02月01日以后出生);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 拥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拥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拥有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 招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具备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或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同样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8.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9.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